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于2024年7月17日湖北摄协第九届主席团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申报人基本条件
1. 年满十八周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湖北籍或长期在湖北工作或居住。
3. 赞成《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申报人业绩条件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5分以上(含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经评审批准后成为会员。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报人:
(1)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计5分。入选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展、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徐肖冰杯”中国纪实摄影等计4分。入选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计5分。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中国艺术节摄影展计4分。
(2)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等,每次计1分。在人民摄影新媒体中心举办的全国摄影大赛中获得等级奖计1分,参加“人民摄影名家公益大讲堂”每次计1分,人民摄影“金镜头”摄影大赛活动作品按照一至三等奖项分别计3至1分。本项累计最高为3分。
(3)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届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金奖计5分,银奖计4分,铜奖计3分,入选计2分。
(4)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其他全省性摄影征集活动中每次入选(含等级奖)计1分,入围计0.5分。同次活动多幅作品入选和入围,最高计2分。本项入围累计最高为1分。
(5)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中获等级奖以上奖项,每次计1分。本项最高计1分。
(6)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人民摄影报》(包含微信公众平台和摄影网等栏目)等中央、省级纸质媒体刊发1次作品计1分,在《湖北发布》、《学习强国》、《湖北画报》等中央、省级网络、纸质媒体刊发1次作品计0.5分。在湖北摄协微信公众号刊发1期个人摄影作品专题计0.5分。本项累计最高为3分。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
(1)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计5分。
(2)摄影文章获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国家级每篇计5分,省级每篇计3分。
(3)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每件计4分。
(4)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人民摄影报》上刊发摄影文章(不少于3000字),每篇计3分。
3.在新闻媒体从事摄影工作和从事摄影教育、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
(1)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计5分,中级职称计4分。
(2)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计5分,中级职称计4分。
(3)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计5分,硕士研究生学历计4分,本科学历计3分。
4.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报人:
在各市(州)、区(县)摄协担任主席、秘书长2年(含)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摄影文化活动,成绩突出,计5分。
5.获得中国文联、中国摄协、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摄协正式表彰,国家级、省委宣传部每项计2分,省级每项计1分。本项累计最高为2分。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1)申报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规范。所有报送材料中《入会申请书》、2寸标准照为纸质版,其余均为电子版(摄影作品、证明材料和摄影文章)。
(2)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需填写《入会申请书》并亲笔签名,由两名湖北摄协会员介绍(介绍人应在申报人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另需附本人2寸标准照2张。
(3)申报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幅(JPEG格式,单幅文件大小不超过1M),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word格式),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作品小图及证明材料扫描件,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
(4)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或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从事摄影教育的申报人还需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
(5)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图书出版的申报人,还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盖章扫描件)。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的申请人,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及所在团体会员单位的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
2.申报程序
(1)申报人的纸质材料送交所属湖北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由团体会员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湖北摄协。电子材料由申报人直接上传至指定邮箱。
(2)因特殊原因无法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申报人,经两名湖北摄协理事介绍,可将纸质材料直接送交湖北摄协。
审批程序
1.湖北摄协每年组织两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12月31日)。
2.湖北摄协办公室负责审查入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细则之规定积分。
3.湖北摄协主席团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等各方面综合条件进行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最终结果。
入会手续、会费缴纳及年审
1.申报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湖北摄协办公室将《入会通知》通过各团体会员单位转发或其他途径送至新会员。新会员接到正式通知后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
2.新会员需一次性缴纳会费500元。之后按协会通知进行年审,不再缴纳会费。
3.会员年审工作由湖北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代为统一办理,凡年审通知后逾期2年未年审的,视为放弃会员资格。如特殊原因无法由团体会员单位代办的,可直接联系湖北摄协办公室办理。
退会
1、因个人原因可向湖北摄协提出退会申请,申请需经湖北摄协主席团会议研究同意,予以办理退会。
2、凡逾期2年未年审,且湖北摄协无法取得联系的,报经湖北摄协主席团会议研究,予以退会。
3、凡涉及违法违纪的,予以退会。
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向湖北摄协办公室咨询。
本细则经湖北摄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湖北摄协。
点击下载入会申请表